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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纳米体育
日期:2023年03月25日    来源:网络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作为数字建筑平台服务商,立足建筑产业,围绕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软硬件产品、解决方案及相关服务。公司业务面向建设方、设计方、中介咨询方、施工方、制造厂商、供应商、运营方等产业链各参与方,提供以建设工程领域专业化应用为核心基础支撑,以产业大数据、产业链金融等为增值服务的数字建筑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

  根据业务阶段及服务客户不同,报告期公司将业务划分为三大业务板块和数个创新业务单元,分别为数字造价、数字施工、数字设计业务板块;数字建设方、数字城市、数字供采、数字高校、数字金融等多个创新业务单元;根据业务区域不同,又分为国内业务和海外业务。

  数字造价业务板块属于公司成熟业务,主要为建设工程造价的各参与方提供软件产品及数据服务,包括工程计价业务线、工程算量业务线、工程信息业务线、成本大数据业务线和数字交易(电子政务)业务线等。经过二十多年发展,该业务在国内竞争优势明显,目前主要以订阅制SaaS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数字施工业务板块是公司重点突破的成长业务,主要聚焦工程项目建造过程,通过“平台+组件”的模式,为施工企业提供涵盖项目管理到企业管理的平台化解决方案,具体包括项目端的BIM+智慧工地系列产品,以及面向施工企业的企业级软件和项企一体化产品。目前施工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仍在持续提升中,该业务处在发展期,市场渗透率较低。

  数字设计业务板块是公司着力发展的新兴业务,主要面向设计院客户,提供建筑设计、市政设计和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审查等产品,具体包括了数维房建设计产品集、数维市政设计产品集、BIMSpace建筑设计产品集、计算分析产品集、广联达设计成果交付审查产品等,其中BIMSpace、市政系列产品在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

  创新业务单元是公司孵化的新兴业务,依托数字项目管理平台及相关产品的积累,面向建筑业不同细分市场,从建设方企业数字化转型、CIM规建管和新城建、供应链服务、人才培养、产业新金融等诸多维度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与保障。报告期内,创新业务单元以产品打磨和标杆项目验证为主。

  海外业务方面,一部分为数字造价业务的国际化系列产品Cubicost,主要开拓东南亚市场;另一部分为数字施工业务的国际化产品,包括芬兰全资子公司经营的MagiCAD系列机电设计软件,以及施工Glodon Gsite国际化产品,主要覆盖欧洲市场。

  2022年是公司“八三”(2020-2022)战略期的收官之年,也是二次创业的关键里程碑之年。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期,广联达人不忘初心,艰苦奋斗,保持战略定力,积极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数字建筑事业的道路上坚定前行,夯实双航道、突破新设计、数字项目集成管理PaaS平台打造成型,实现多业务价值提升,取得了八三战略期的阶段性胜利。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了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行业部分客户经营承压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和经营利润保持较快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5.91亿元,同比增长17.29%;实现营业利润10.96亿元,同比增长44.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7亿元,同比增长46.26%。

  数字造价业务完成全面云转型,并实现了从岗位级应用向企业成本管理解决方案的快速拓展。数字造价业务在全面云转型的带动下,云计价、云算量、工程信息等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向企业成本管理领域拓展的数字新成本业务实现快速增长;数字施工业务初步实现规模化成长,打造了一批项企一体数字化标杆企业,报告期着力推进头部客户和重点项目的深度经营取得良好效果,新增项目和客户数量快速增长;数字设计业务取得了数维设计产品集的突破,陆续发布数维房建设计产品集和数维道路设计产品,报告期聚焦基于自主图形平台的产品研发、客户验证与市场推广;数字项目集成管理平台打造成型,初步具备标准化SaaS应用快速开发和个性化解决方案规模化交付能力;创新业务中,数字建设方、数字城市、数字供采、数字高校、数字金融等竞相发展,其中数字建设方业务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和地产行业承压的双重挑战,深挖客户精细化管理需求,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突破。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完善从战略到执行的全面预算管控,重点提升费效比、投入产出比,推动营收和净利保持稳健增长。

  数字造价业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7.73亿元,同比增长25.16%。报告期内签署云合同39.01亿元,同比增长25.84%,报告期末造价业务相关云合同负债26.75亿元,相较年初增长30.69%。截至2022年底,数字造价业务全面完成云转型,报告期内确认的云收入32.75亿元,同比增长27.89%。

  随着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进入深水区,客户对成本管理的精细化要求逐步提升,数字造价业务开启从造价到成本、从岗位端工具到企业级成本管理解决方案的转型。订阅模式下,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性价比,始终以客户为中心,助力客户成功。云计价、云算量主产品以及工程信息中广材网、广材助手等数据类服务应用率突破新高。截至报告期末,全国所有地区计价、计量全系列产品采用订阅模式服务客户,云转型率超过90%,2022年当年续费率80%,数字造价业务完成全面云转型。纳米体育

  在造价市场化转型的大背景下,造价业务持续推进“科技有温度,造价更美好”理念升级。数字新成本成为新的发力点,持续拓展标杆客户和项目数量,着重发力于施工方和建设方成本管控,为造价业务打开新增长空间;计量全系列产品持续探索“预算”向“全过程”的转型之路,三维算量BIMQ与数维建筑设计产品深度融合,设计算量一体化产品凭借高价值撬点切入市场;工程信息服务从单一材价信息服务向成本信息服务业务升级,发布指标网产品,帮助企业同行业优秀典型项目对比对标,提升自身成本精细化管理水平;云计价GCCP6.0发布协作模式、企业组价算法、质量管控规则等服务,进一步提升组织效能和成果文件质量。

  注:数字新成本解决方案继承并升级了云计价产品中的市场化组价、工程信息产品中的企业材料库、企业指标库和指标神器,因此此处对2021年云计价、工程信息产品的云合同和云收入做了追溯调整。

  服务端,数字造价业务持续推动数字化建设,从呼叫中心升级为客户运营中心,智能客服咨询量已达人工咨询量的1.5倍,主流产品的智能客服解决率均提升至80%以上。同时,造价业务持续推进线上运营体系,利用在线直播、融媒体中心等新技术手段探索多样化运营方案。

  报告期内,数字交易(原电子政务)业务营业收入突破4亿元,其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的运维、运营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市场化清标产品实现收入的快速增长。西藏项目、上海项目、深圳数字交易平台一期项目等成功交付,公司中标深圳二期项目,持续深耕北上广深一线城市,扩大省会城市覆盖,全面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数字施工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26亿元,同比增长9.99%。截至2022年末,数字施工项目级产品累计服务项目数突破9万个,累计服务客户超过7000家;2022年新增项目数2.1万个,新增客户1600家。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数字施工业务着力推进头部客户和重点项目的深度经营,借助施工企业项企一体化管理诉求,推动企业级管理产品和项目级智慧工地解决方案的落地,与多家头部施工企业展开战略级合作,加大央企、国企的拓展力度,重点攻关基建类客户群,强化民营企业深度应用的支持,确保合同维持较快增长。交付端,数字施工业务主要服务施工企业客户,产品的交付、验收和回款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第四季度收入占比通常为全年最高,但由于去年第四季度各地陆续迎来感染高峰,数字施工业务的实施交付和客户验收等工作均受到影响,导致全年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产品端,数字施工业务以客户成功指标体系牵引产品价值改善,全年完成了6个重点产品的客户成功关键指标的定义并定期检视,其中物料管理、劳务管理、BIM+智慧工地和安全管理产品完成客户成功驱动的产品和销售协同的价值版本闭环,持续迭代和验证,产品级客户成功指标提升10%-20%。解决方案侧聚焦央建、基建和省建工体系,与一批头部客户形成稳定的战略合作。报告期内重点推进物资、生产、成本三个一体化方案,横向为客户实现了业务打通、数据互通的管理价值,纵向实现了从企业层级到项目层级的信息贯通,提升客户经营效率。企业级项目管理系统以平台+组件模式完成新一代产品从0到1的建设。上海宝冶项企一体、业财一体化解决方案全面上线余个在施项目已全部推广,生产计划体系落地,生产风险指标趋于稳定。二十冶集团工程管控平台全面上线多在建项目深度应用,生产业务企业价值指标提升,安全业务整体应用率良好。轻量化项目管理系统PMCore面向小微企业细分市场发布,产品价值和营销模式得到了初步的验证。

  报告期内,数字项目集成管理平台通过“平台+组件”的方式积累和打磨行业数字化核心能力,完成了PaaS平台打造,具备了标准化SaaS应用快速开发和个性化解决方案规模化交付的能力。平台在下半年完成了开放门户的建设,应用实现了对行业客户和ISV的开放,为行业提供了数字建筑底座能力。标杆客户北京建工企业级项目管理平台+组件模式完成第一阶段的交付与上线,数据治理项目一期上线,完成集团数据标准的制定和重点项目数据接入。

  数字设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0亿元,同比下降7.91%。报告期内,数字设计业务聚焦基于自主图形平台的数维设计新产品研发、客户验证与市场推广。

  数维房建设计在“数据驱动一体化设计”理念牵引下,实现了普通住宅与简单公建的全专业协同设计与出图,并通过BIM数据互通,实现了BIM设计算量一体化以及在高精准度下的效率翻倍,助力客户有效提升设计经济合理性。2022年7月发版后,截至年底共有9家设计院在14个项目中使用数维房建设计产品集完成施工图设计交付,其中3家设计院初步实现规模化推广。

  数维道路设计成功推出道路方案设计产品,打通二维制图、景观设计、道路设计、三维建模、漫游展示等多使用场景,实现了“道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景观+附属设施”100%覆盖、一款软件完成综合方案设计的目标。2022年7月发版以来,数维道路设计产品已在43家设计院、26个项目上完成了价值验证,在复杂生产性项目中成功应用,帮助客户提高竞标成功率。截至2022年底,所覆盖项目涵盖道路总里程100多公里、桥梁70多座、隧道11条、互通立交10个。

  报告期内,数字建筑数据交换标准GFC3发布,统一设计、造价、施工各产品数据接口,推动BIM数据全生命周期应用。基于自主图形技术的设计平台在稳定性、性能和图形建模能力方面达到国际主流水准,支撑数维设计产品成功发布。此外,在水利水电、铁路、电网、船舶设计等领域均开展了深入的外部生态合作。

  数字建设方业务面向建设方企业(包括地产甲方、城投、自建甲方等)数字化转型需求,聚焦项目建设阶段,研发了建设方设计管理系统、建设方工程管理系统和建设方成本数据系统,围绕“企项一体、甲乙联动”的核心业务理念,基于“铁三角”的大客户经营体系,实现了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报告期服务近百家建设方、超过1000个工程项目。

  数字城市业务持续围绕规建管和智慧生态业务,打造成都新津的策规建管运项目标杆,做实广阳岛项目的生态价值,初步提炼生态产品。平台建设端,稳步推进伟景行Citymaker引擎与图形平台的整合,快速提升海量空间数据管理、3DGIS能力、大场景调度和渲染能力,CIM平台初步成型,具备项目规模化应用能力。

  数字高校业务的数字教学平台上线并成功覆盖千余所目标院校,专业内容上从造价为主拓展至新增施工和设计相关专业。基于新型装饰产业工人,落地“广联达+建筑企业+院校”三方共建新型产业学院,基于现有院校学生资源为中建四局、中建五局、中铁路桥等10余家特一级施工企业提供人才供应服务。

  数字供采业务供应链平台双边撮合模式基本成型,业务规模和服务标准双向提升。平台升级得到客户的认可,需求侧采方运营实现规模增长,供方产品向解决方案升级,在原有的供给侧智慧营销服务基础上延伸到营销增长、绿色建材,帮助客户从效率价值升级到开源价值。

  数字金融业务坚定夯实数字征信业务基础,优化数字化风控产品,面向大型企业核心场景,搭建数字资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为2家省建工企业打造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覆盖物料验收、智慧工地等多场景数据接入,助力客户供应链体系各参与方实现高效融资、降低综合成本。

  海外业务积极应对国际地缘政治和经济下行等多重严峻挑战,保持了稳定的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数字造价国际化方面,Cubicost产品订阅收入占比超过60%,计价和算量产品应用率进一步突破。成本管理类业务尝试出海,与新加坡裕廊集团(JTC)、印尼公共工程部及下属29个省级中心开展数字成本管理合作。

  数字施工国际化方面,MagiCAD发布 AI辅助设计功能,在核心区域继续扩大领先优势,在英国,德国,意大利等重点拓展区域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在图形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重点投入,确保核心技术支撑关键业务发展。图形核心技术从房建扩展到基建与CIM场景,进一步支撑数维房建设计、数维道路设计产品的性能提升以及施工基建产品在高数量级构件场景的应用。人工智能方面,公司积极开展行业AI应用创新与技术攻关,突破基于深度学习的交互式生成技术,在造价业务中利用大模型技术提供智能组价和智能算量等服务,智能设计中的强排工具(按照建筑强制性规范布置建筑)进入用户验证,实时日照分析性能国内领先;劳务人脸识别终端实现量产,多项CV安全隐患识别算法集成进入施工蜂鸟盒子产品。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2022年发布了《专利管理制度》,全年新增发明专利数22件,新登记软件著作权281项,新注册商标78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的“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

  立足数字化使能者定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客户成功指标应用,完成重点产品客户成功指标的100%覆盖。试点产品打通端到端闭环,价值落地、关键场景和关键指标持续提升。客户成功指标牵引销售服务关键动作落地,打通了客户需求与公司产研、营销、服务和职能部门的连接。

  2022年,公司进一步推进组织规范化管理。数字广联达初步搭建流程管理体系,流程建设从管理向运营转型。数字化系统支撑业务流程与规则,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通过统一数据底座,支撑经营分析、资产管理等场景,数据驱动高效决策。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尤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有所倾斜,开展了校招培养计划、基层干部发展计划,优化任职资格体系,推进内部人才流动,持续完善绩效管理与价值分配,驱动公司人才队伍的快速升级。

  基于当前企业数字化转型系统性趋势,公司为行业提供数字化转型理念、路径、方法、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标杆案例,引领性提出“系统性数字化重塑企业掌控力与拓展力”,直击企业转型误区痛点、获得业内共鸣。报告期内,公司参编《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等多部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为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指引。围绕“系统性数字化”价值主张,公司面向市场全方位发声,积极参与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活动,面向全球从业者传递广联达对建筑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思考和实践总结,全球影响力不断扩大。

  2022年,公司继续做大企业影响力,做实产品影响力,增强资本市场和社会责任影响力。凭借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持续突出贡献,公司连续七年荣登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发布的“北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榜单,连续五年入选北京市工商联发布的“北京市民营企业百强”,荣登“北京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第八位。公司的“广联达BIM物料管理软件”等多项产品入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认定的“北京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名单,数字建设方整体解决方案荣膺2022(第七届)大数据产业生态大会“2022年度大数据金沙奖”。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规范的公司治理、优秀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良好的ESG表现,获得主流证券财经媒体颁发的“2022年十大优秀公司治理案例”、“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ESG百强”等多项大奖,资本市场品牌影响力和认可度持续增加。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刊登的《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刁志中先生通知,获悉其于近期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注: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郭新平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马永义先生代为参会,董事吴佐民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会;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297,676,648.3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200,443,468.52元。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并兼顾投资者持续回报等因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23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刁志中、王爱华回避表决。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融资类型包括且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上述银行授信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后续确定的各合作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健的投资原则,拟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9万股予以回购注销。若公司在回购注销前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则回购数量及价格将参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做相应调整。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3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若公司在回购注销前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则回购数量及价格将参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做相应调整。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若公司在回购注销前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则回购数量及价格将参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做相应调整。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王爱华、吴佐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郭新平、马永义、柴敏刚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董事(不含执行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15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20万元/年(税前),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年开始执行。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架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现行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修改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等进行同步修订。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袁正刚先生、刘谦先生、云浪生先生、王爱华先生、吴佐民先生、李伟先生6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当选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马永义先生、柴敏刚先生、程林先生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当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袁正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博士后研究员,本公司研发中心经理、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袁正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27,44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正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软件室工程师,公司重庆分公司经理、市场部南方区大区经理、造价事业部营销中心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和基础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副理事长、中关村数字建筑产业绿色发展联盟秘书长、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副理事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息委员会委员、中关村人才协会常务理事。

  刘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58,89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纳米体育、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云浪生先生:美国国籍,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欧特克(Autodesk)公司产品架构师、软件工程总监、核心产品部资深总监,微软开放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云浪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88,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云浪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爱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公司北京销售部销售员、西安分公司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项目管理事业部经理、广联达梦龙总经理。担任北京云建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方上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考拉昆仑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关村海绵城市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筑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建美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同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致知一处(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明理三处(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非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王爱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388,739股,纳米体育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爱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佐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北京、深圳、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纳米体育曾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站站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本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广惠创研科技中心主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住建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协会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本公司董事、高级顾问等职务。

  吴佐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佐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专家。曾任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合伙人。现任北京伟世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协同发展服务促进会秘书长,北京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国资委央企数字化转型研究院特聘专家,长期为北京市区政府、公共组织和企业提供战略和管理咨询服务,研究范围包括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城市治理、绿色低碳、城市更新等多个领域。

  李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马永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第一届及第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黑龙江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师管理委员主任、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马永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马永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柴敏刚先生:美国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上海国际展览公司项目经理,韬睿咨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经理、总监、全球合伙人、人力资本业务负责人,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全球合伙人、人力资本业务负责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上海恺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管理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柴敏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柴敏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程林先生:加拿大国籍,美国永久居住权,1976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德国WHU–Otto Beisheim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大学Eller商学院副教授并获终身教职。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金融学和会计学系主任。现任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程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以2023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纳米体育、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线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9万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2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30万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0万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由每人12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15万元/年(税前),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年开始执行。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监事会提名,推选王金洪先生、何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当选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王金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北京核仪器厂工程师,北京运星技贸公司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金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1,023,60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金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平女士:加拿大国籍,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财务部,加拿大BTI技术公司财务部,加拿大USG工程公司财务部。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何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19,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6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融资类型包括且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上述银行授信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后续确定的各合作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与上海同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是科技”)、北京迈思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迈思科技”)、智建美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智建美住”)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2,215.00万元。本议案关联董事刁志中先生、王爱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智建美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智建美住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建美住科技有限公司,下同

  经营范围:土木岩土,港口市政,隧道地铁,地下空间,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安防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安全防范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投资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同是科技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492.54万元,净利润-2,417.43万元;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13,254.46万元,净资产10,162.54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爱华先生、高级副总裁汪少山先生担任同是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是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履约。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迈思科技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66.70万元,净利润-387.53万元;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2008.63万元,净资产1679.3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刁志中先生之子刁程远担任迈思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迈思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履约。

  经营范围:从事空间设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预制建筑物(活动房屋)的租赁、安装、施工、咨询,预制建筑物(活动房屋)的技术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家具、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卫生间用具、预制建筑物(活动房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智建美住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492.38万元,净利润12.61万元,截止2022年年末,资产总额17,121.51万元,净资产9,205.02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刁志中先生控制智建美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智建美住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履约。

  经营范围:从事智能建筑产品、装配式建筑(活动房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装配式建筑(活动房屋)及预制构件、装配式建筑(活动房屋)生产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装配式建筑(活动房屋)生产流水线的设计;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智能化家居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新型墙体材料及其他建材(不含危险品)、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居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建筑劳务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江苏智建美住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922.49万元,净利润11.6万元;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45,338.78万元,净资产9,828.4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刁志中先生间接控制江苏智建美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智建美住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履约。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北京智建美住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26.17万元,净利润-1,151.09万元,截止2022年年末,资产总额1,744.09万元,净资产-1,740.59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刁志中先生间接控制北京智建美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智建美住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履约。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书面协议,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参照行业标准、惯例或合同约定执行。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2,215.0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同是科技采购安全解决方案系列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预计向迈思科技采购施工企业钢筋数字化加工管理系列产品金额为1,000万元;预计向智建美住采购装配式活动房屋和一体化智慧展厅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预计向智建美住出租房屋金额为65万元;预计向同是科技出租房屋金额为150万元;预计向智建美住出售产品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加快数字建筑平台建设、完善生态布局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销售渠道优势和双方生态协同优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结算原则参照市场可比价格及行业标准及惯例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2023年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需要,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交易定价及结算原则参照市场可比价格及行业标准及惯例协商确定,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照规定回避表决。综上,我们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纳米体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该事务所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9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87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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